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提出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可以于2009年6月16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银监会。 据了解,办法强化了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和用途管理,意在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办法将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办法明确规定在固定资产贷款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 据介绍,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直接将贷款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一种信贷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免去了借款人支付的繁琐过程,也避免了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现象。目前,这种支付方式在国际上已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国内一些银行在业务实践中也有应用。 银监会负责人认为,办法的出台能够有效堵塞了贷款管理环节的漏洞,增加挪用贷款的操作成本,进而减少了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银监会负责人介绍说,办法的推出,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该办法将成为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来源:新华网) |